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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抵达中国 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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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金经瑞士中转,伪装成“外国贷款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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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隐匿100万美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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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暴露则重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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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基金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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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基金会,捐赠股票抵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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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销200万美元应税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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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维持慈善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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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债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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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纽约市政债券,年赚$8万免税利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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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定免税收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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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风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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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

1.

法律风险:部分手段(如离岸逃税、行贿)若被发现,可能面临刑事指控。

2.

专业团队:需雇佣会计师、律师(如摩根大通税务顾问)设计合规架构。

3.

时代背景:1920年irs监管较弱,但1924年后税法收紧(如《1924年税收法案》)。

总结

1920年美国富人避税的核心是:

利用资本利得免税、市政债券、石油补贴等合法漏洞

通过离岸账户、基金会、信托隐匿资产

行贿或政治献金降低审计风险

如果是约翰·d·洛克菲勒或亨利·福特级别的富豪,甚至可游说国会修改税法。但对于100万美元规模,石油投资+慈善基金会+离岸账户是最优组合。

于是,特纳开始按照丹诺先生的建议采取一系列行动。首先,他着手设立一个基金会,旨在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,并将这些资金用于特定的公益事业或社会项目。

接着,特纳在瑞士银行开设了一个秘密账户,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隐私。这个账户将成为他投资国内石油产业的资金来源。

然后,特纳利用他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对国内的石油产业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。他寻找有潜力的石油公司或项目,并通过秘密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投资。

最后,特纳用从投资中获得的利润,积极结交两党核心人物。他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社交聚会,与这些关键人物建立联系,并通过慷慨的捐款和其他方式来赢得他们的支持和好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