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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1节(第11001-11050行) (221/228)
还会生气,说明还是在乎,不然以明珠的性格,早就对人不闻不问无缝接新了。
应季雨又倏然说:“台里有个调动的机会,你说我要不要去?”
“什么调动?你不是快要升职了吗?”
“平调吧,但是在北城,可能前景会好一些?”应季雨又说:“你不是在北城吗?我去找你玩,你不是一直想我去的吗?”
还有杨倩玲也在。
她此时生活里最重要的两个朋友。
“你得了啊,别拿我找借口,我念叨一两年你都不去,要升职了你又来调动。”
明珠冷笑了一声:“见色忘友,呵。”
应季雨忍着笑:“不要这么说我。”
“不是,你真的准备放弃你的工作去北城?你可别想一出是一出,不是换个地方换个工作的事儿,这边的气候跟习惯都跟雾城不一样,住一两天是感受不出来的。”
应季雨也不喜欢雾城一直下雨,梅雨季下个没停。
只是感觉她不可能一辈子都住在这个房子里,要换个在市中心的房子,梁宗铭也要跟着搬过去,她暂时还没钱买房。
更何况,梁宗铭的工作在北城,她不喜欢异地恋。
“凭什么要你牺牲啊,他怎么不过来?”明珠愤恨不平。
应季雨觉得她说得有道理。
“那你觉得北城跟雾城哪好?发展前景。”
明珠就没话说。
“那肯定还是北城好一点,况且认识的人也多,你升职空间绝对大。你自己决定吧,如果真要来,我去接不用他去接。”
“行。”应季雨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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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季雨在周五晚下班后买了飞去北城的机票,行李在前一天就收拾好了,周一上班前要飞回来,也就拿了一套换洗的衣服。
上飞机时应季雨没给他打电话,下飞机估计要凌晨,她大概会选择去找个酒店住下。
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的天,往下看能够看清整个地域的灯光,内心还有些莫名兴奋。
除了工作,她一共去过两次北城。
一次是为了她的亲生母亲,这次是为了她挚爱的人。
飞机落地北城,时间凌晨两点。
她忽略了天气,出了机场才发现外面正下着雨,苍茫黑夜,街道上湿漉漉一片,陌生的城市让她有些不适应。
站在路边淋着小雨打了半天的车,才终于有人接单。
这个点路边几乎没什么人,开车司机哼着小曲从后视镜中看着她:“来旅游的吧?”
应季雨笑着:“不算,来找我男朋友的。”
“那怎么没叫他来接你?这大晚上的,而且你去这个地儿还挺偏的。”
“偏吗?”
应季雨看过地图,距离机场不算远。
“对啊,周边都没什么能吃的店,出来很麻烦。”
被送到之后,就如司机大哥所言,她根本找不到酒店在哪,地图显示的也不准确。
司机撑着雨伞,沉了口气说:“我送你过去吧,你怎么没买机场附近的酒店?我们那边酒店还挺好的。”
“要不你现在去改了?去我们那边酒店住?”
“不了我这个改不了,我看地图上这边也不远。”应季雨此t时才忽然起了些谨慎心。
大概看出了她的紧张,司机大哥说:“没来过北城吧?这边很偏,不方便,而且特别堵车,就这平常十几分钟能到的路程要一个多小时。”
此时深夜,本就不好打车。
应季雨走进之后才发现酒店竟然是关着门的,她给酒店那边打电话也打不通。
还是人生头一遭遇到这样的状况。
一瞬间,她孤身站在街边盯着黑布隆冬的陌生柏油路,路两旁的国槐也湿漉漉晃动着,来往车流一辆又一辆从面前飞快驶过,雨水似乎有渐大的趋势。
司机大哥接了别的单已经离开了。
如果是以前的她,大概能够格外理性地拿起手机用最后百分之三的电找到另一家酒店,记住路线快速过去,充完电之后再跟前台办理入住。
或是找一家看上去是女性的店借充电器。
但她不想。
她有梁宗铭了。
于是就淋着小雨,慢吞吞蹲在路边拿起手机给梁宗铭打电话。
接通后,对面的嗓音沙哑又惺忪,几乎还没从睡梦中抽离出:“喂,做噩梦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