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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节(第2151-2200行) (44/217)

程珊瞪大眼,“家姐,你拍拖不kiss的吗?”

她是十五岁,不是五岁。半知半解的年纪,与同学翻透《YES!!》杂志,内含各种天花乱坠的劲爆描述。尤其至爱个人投稿栏目,“深夜路口剥下我的校裙,我不想的,但又受不住JY起势哄我。他大叫一声“SM狂来啦”,扑到我身上,摸得我好痛……”

到底摸哪里会痛?程珊也想知道。

程真反驳,“我没。”

“你之前不是跟一个大学生拍过吗?斯斯文文的。”程珊还记得照片里那位戴眼镜的高瘦青年,“你下班他还去接你,凌晨六点等在酒吧门口,我才不信你们没Kiss过。”

果然孩子大了不好骗。

程真不是食草动物。她早熟,又混迹风月场所,多少也贪男色。况且行走世间,有食不吃,罪大恶极。

只是那段感情仅一年好景。她这种身份,不属良妻美妾。对方家长充满敌意,任那位好好先生如何一意孤行,这份情始终难有童话收场。

程真提的分手。

渣女从良,浪子回头,是男人与女人对爱情的最大误解。都深信自己魅力无边,能救赎对方,同时夹带攀比,自以为战胜了他/她历经无数的过往。

佛祖听到也想笑——拍拖啧,当成修行啊?

程真不指望任何人来救。

“八婆珊,以后不要再提他。”

程珊撇了撇嘴,“那你现在有男友吗?”

程真移开眼,盯着人来人往的休息区门口,“没。”

有人也这样问过她——

那个扑街笑起来太淫贱了。

“家姐,你在想什么?”

“没事。你还吃不吃?不吃我吃了。”

“啊,吃的!最多分一个给你。”

“这么小气?”

程真抢了三个。

“你什么都跟我争,哪有这样做家姐的!”

“你小我7岁,就输了我7年,做小的要认命,孔融让梨没学过?”

“你每次都欺负我!”

“我是鞭笞你,教育你,让你提早适应社会的冷酷无情。”

重感冒,味觉失常,舌尖发痹,对一切酸辣辛苦无感。偏这口甜,丝丝缕缕,在软韧爽滑的糕内溢出,溢满,溢洒了。

一定是糖精下太多。

程真边嚼边想,下次不买这档了。

第0016章第十六章

今夜T-top搞美女与野兽主题揽客。一众女侍应换上兽皮短裙,臀缀毛绒长尾,头戴猫耳发箍,低头一看,上衣开襟快要低至肚脐。

雪波荡漾,好不惹眼。

程真用针线把领口缝起。

“有料怕什么给人看。”丽仪见程真从换衣间出来,发表职场高见,“开得越低,赚得越多。”

“卖酒又不是卖肉。”

程真缺乏足够休息,大病一场,拖到现在声音还有些嘶哑。

“等下差佬来扫场,你这副病猫样,跑都跑不快。”

“肯定跑得没你快——”程真笑了,“你最近是不是换了只香水,差佬闻到自动弹开,搜也不会搜你?”

丽仪笑得爽朗,“我身上长了刺,一摸就扎手。”

“杜师爷摸就行,其他人摸就不行?”

“衰女,什么时候学会咸湿的?”

“跟丽仪姐姐学的。”

程真往吧台去。

迷离光束,在特意挑高的天花乱窜,又游弋到各人脸上,身上,照出一派放浪骸俗。裸露的大腿,无处安放的手,酒水卖得侍应快要忙不过来。巨大音浪掩盖每一句正常的话,只好伏在旁人耳边低喃。

由陌路至熟稔,不过半分钟的事。

我无需知你姓甚名谁,这里只图躯壳,哪有灵魂。

叶世文刚落座吧台角落,与邀他前来的杜元搭话。

杜元生得高大,是屠振邦早逝亲弟的唯一儿子,与他有几分神似。同款的高眉峰散眉尾,眼型偏长,鼻骨挺拔,颇有些风流气韵。

他刚过40岁,妻儿都在温哥华。岳父曾在纺织大王郑生公司任执行董事,商界名望甚高,当年要求杜元改姓入赘。屠振邦表态不同意,气得在祠堂撒火,说这摆明要你食软饭。

杜元却心甘情愿,挨了帮规责罚,左手再也拎不动重物。